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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变 将与余额挂钩

时间:2016-10-18 09:31:01|来源:新华网|点击量:44376

在河南省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注意了,贷款政策有变。昨天,记者从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获悉,“关于调整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的通知”已经出台,夫妻双方购买郑州市区内住房、首次申请贷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60万元;其他情况申请贷款的,贷款金额统一不超过40万元。

【新政】

夫妻双方首次申请贷款的,最多贷款60万元其他情况不能超过40万元

记者从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获悉,夫妻双方均在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正常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购买郑州市区内住房、首次申请贷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60万元;其他情况申请贷款的,贷款金额统一不超过40万元。

此外,老百姓贷款还要遵守下面条件:“贷款金额不超过缴存余额的规定倍数”。具体来说,就是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确定单笔贷款金额:贷款金额≤缴存账户余额×(15+已缴存年数)。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刘社说,此前,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比郑州市的要宽松,但是,现在贷款政策已经和郑州市比较相似。根据郑州政策,贷款金额不超过缴存余额的规定倍数,不过,郑州市的计算公式有所不同:贷款金额≤缴存账户余额×(14+已缴存年数)。换言之,目前还是省直的公积金贷款政策略微宽松。

业内人士算账:如果夫妻双方都在省直缴纳公积金,符合“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购买郑州市区内住房、首次申请贷款”的政策,的确最多可以贷款到60万。但是,如果夫妻双方账户的余额不多,不到1万元且缴存时间不到1年,那么,按照新的计算公式,他们可能贷款额度不到20万元。反之,如果他们账户的余额很多,有4万以上,缴存时间大于1年,那么,他们最多可以申请到60万元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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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 / 杨静

  •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 终审 / 平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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