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17日电(记者 高敬)生态环境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强工业、畜禽养殖等企业污水污染风险防范,保障农业灌溉用水安全。
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有关负责人17日介绍,近年来,一些工业企业及园区、畜禽养殖场等与农田相邻,污水排放管控不到位,农业灌溉用水安全隐患不容忽视。此次印发的通知以保障农业灌溉用水安全为核心,以源头预防、过程把控、末端监管为主线,推动构建跨部门、全周期的风险防控体系。
通知从空间布局、排污管控、水质保障、监管执法等四个方面明确相关举措——
通知明确,在国土空间规划管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环节,进一步规范农田周边、喀斯特地貌等风险较高地区,以及排放全盐量、重金属、有毒有害污染物等特征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准入要求,严防化工园区转移带来的环境风险。
通知要求,推进农田周边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开展工业、畜禽养殖涉水问题排查整治,对工业企业排放特征污染物可能影响下游农业灌溉用水安全的,开展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加强排放管控要求。
通知提出,进一步压实企业自行监测主体责任,出台农田灌溉用水水质监测技术指南,指导地方因地制宜制定农业灌溉用水水质监测计划,加强农业灌溉用水水质监测协作,明确信息通报、数据共享、应急处置等要求。
通知要求,加大现场执法力度,重点整治利用溶洞、渗坑、裂隙等非法排放工业废水、畜禽粪污等行为。加强执法司法联动和信息共享,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坚决打击污染环境犯罪。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培训,提升企业守法自觉和基层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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