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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时间加班后调休被拒、年假清零,离职后他将公司告上法庭

时间:2026-08-05| 来源:中国法院网 |点击量:32

中国法院网讯(王博 陈木子)家人患癌急需陪护,员工攒下206小时加班调休却被公司拒批,申请3天年假,也因审批拖延被系统自动清零。无奈辞职后,公司竟拿出“同名不同内容”的制度,企图按1800元基本工资折算补偿。近日,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判决某技术公司赔偿员工加班费、未休年假工资等共计1.6万余元。

2017年10月,李某入职某技术公司。2024年,李某直系亲属确诊癌症,住院需要人陪护。李某向公司申请,用此前休息日加班换来的调休,累计206个小时,换取时间陪护家人,但没有获得批准。无奈之下,李某于2024年7月选择辞职照看家人。然而直至离职,这206个小时既没有安排补休,也未获得加班工资补偿。

此外,某技术公司规定年假有效期为一年,过期作废。李某曾于2023年10月通过公司内部系统提起3天年休假申请,因审批流程拖延,第二天凌晨系统默认申请过期撤销,自动将该年度年假清零。到李某主动离职时,公司亦未支付李某未休的年休假工资。

李某向武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和未休年休假工资。双方均不服仲裁裁决,先后诉至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双方的争议焦点集中于李某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李某提交的离职时钉钉截图,显示剩余206小时加班未予调休,他主张应按其月工资5000余元为基数计算休息日加班工资,并向法庭提交了一份从公司内网下载的《管理制度》,该制度载明:“每月累计加班时长核算为同等时长调休”,文中并未对加班费的计算标准予以规定。

李某还同时提交了下载该制度时的全程录屏作为证据,录屏中,李某在原工位打开浏览器,其离职前下载的《管理制度》仍保存在浏览器下载记录中,且该下载地址有效,可正常跳转至公司内网下载页;经此路径重新打开的文件,内容与李某提交的版本完全一致。

某技术公司则提交了同一名称、同一编号的《管理制度》,但在相同条款位置多出一句关键表述:“未调休的,按员工基本工资核算加班费”。若按此标准,公司仅需按照基本工资1800元的基数向李某支付加班工资。庭审中,某技术公司当庭演示了登录内网下载制度的过程。

法院经审理认为,某技术公司虽当庭演示登录公司内网链接地址,下载的《管理制度》内容与李某提交版本不一致,但对比双方提交的文件录屏过程,李某提交的证据更为严谨。

某技术公司作为内部网站的管理者和实际控制人,具备随时修改、替换或覆盖后台数据的权限与便利,其虽对李某版本的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交系统后台日志等客观证据加以反驳,亦未能对两版制度存在的差异作出合理解释,应承担举证不能所导致的不利后果。据此,法院采信李某提交的制度版本,对李某主张应按其月工资5000余元为基数计算休息日加班工资予以支持。

关于某技术公司是否应向李某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的问题,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某技术公司以制度规定“年假有效期一年,过期作废”为由,不支付员工未休年休假工资,不符合法律规定。李某提起年休假申请后,因公司审批拖延导致申请被系统清零,并非其自愿撤销,某技术公司应向李某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最终,法院判决某技术公司向李某支付包含休息日加班工资、未休年休假工资及工资差额等费用,共计1.6万余元。一审判决后,某技术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一)用人单位对规章制度负有更高的举证责任和诚信义务

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单方制定、单方保管的,劳动者通常仅能通过查阅、下载等方式获取。当双方对制度内容发生争议时,用人单位作为制度的制定者和保管者,负有提供原始、真实、完整版本的义务。本案中,某公司未能证明其提交的版本系李某在职期间真实有效的版本,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诉讼诚信是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任何试图以伪造、变造书证来规避法律责任的行为,都将受到司法的否定性评价。

(二)“年假过期作废”的单方规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关于劳动者年休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等相关法规,对未休年假的工资支付已有明确规定,即用人单位应按法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的工资报酬,该报酬中已包含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本案中,某公司规定“年假有效期为一年,过期作废”,实质上免除了用人单位统筹安排年休假的法定义务,排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该条款对劳动者不发生法律效力。

(三)为照顾患重病家属调休遭拒,有违友善互助的价值导向

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也是劳动用工的基本准则。民法典第1043条明确倡导家庭成员间“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亦将“友善”作为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劳动者直系亲属罹患癌症,其申请调休以尽陪护之责,符合中华民族孝老爱亲的传统美德,用人单位理应给予充分理解、尊重与合理统筹。公司拒批调休、事后亦不支付加班工资的做法,既让劳动者在至暗时刻承受经济与情感的双重压力,也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弘扬友善互助的社会风尚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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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 终审 / 平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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